为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统计系学生会生活自治与社会实践部组织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佩戴头盔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将处以20到50元的罚款。
规范佩戴头盔,安全相伴左右。希望同学们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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